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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職架構

本隊置大隊長1人,承市府環保局局長之命,綜理隊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,置副大隊長2人,襄理隊務。下設1組4室及3區中隊。工作要項如下:

  • 處理人民陳情環保公害案件,含空氣、噪音、水、廢棄物之污染稽查、告發、裁處行政執行。
  • 毒性與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防救。
  • 環保報案中心相關業務。 
  • 廣告物管理業務(含張貼及懸掛)。
  • 受理舉發案件之陳情與訴願。
  • 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處理及獎金核發。
  • 違規張貼小廣告之稽查取締及斷話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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